第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结项程序:
①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②按要求填写结项信息;
③知网开通个人查重业务,成果查重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知网查重。
④经费明细账由项目负责人在河北大学财务处系统中自行打印;
⑤经费决算表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系统中下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⑥填写科研课题结项报审单(附件2),连同经费明细账、经费决算表到财务处、审计处盖章,然后上传。
第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一是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
二是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同志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用的;
三是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第三、“重新申请鉴定”的项目提成果修改说明,课题组在“修改说明”中,要根据每位专家意见逐条修改,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说明理由。
第四、“修改后复审”提交成果修改说明,最终成果修改稿。
第五:结项时间:常年受理。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doc
4.在线办理结项所需附件清单(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2020-4-2更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