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一)申报前请联系社科院平台建设与社会服务科工作人员。
(二)申报书中“申报单位”应是拟立项机构的依托单位。
(三)“一、基本信息”中的“主要参与者”部分可加行。
(四)立项前须邀请专家充分论证,并将论证意见如实记录在“七、论证情况”部分。所有参与论证的专家应在“2、参加论证人员”部分签字。应有至少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与论证,论证情况及意见可另附页,附页上应有论证专家签字。
二、申报书提交
(一)立项书填报完毕后,请用A4纸单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一式三份。
(二)“八、申报单位意见”处须由申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填写,并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处签字(或盖手章)。“申报单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立项书经申报单位批准后方可提交至社科院平台建设与社会服务科(主楼1119)。
(四)待学校批准后,立项书分别由社科院、依托单位、机构负责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