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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09:18:46 来源:本站原创

2023年11月2日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249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围绕“双一流”建设,重点资助关系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重点资助关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重点资助“燕赵文化学科群”相关内容研究,重点资助对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研究,重点资助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重点资助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抢救和整理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谨治学,学风端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及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条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培育项目的研究工作;

(三)研究目标明确,学术思想新颖,研究方法创新,研究方案科学合理。

申报人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

 1.申报重大培育项目,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并完成国家级四类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四类项目1项且完成省部级项目3项,且近五年出版学校认定的核心出版社专著2部或发表B2类以上论文4篇或取得B2类以上论著成果4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申报重点培育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并完成国家级四类项目1项,且近五年出版学校认定的核心出版社专著1部或发表B2类以上论文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申报一般培育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且近五年出版学校认定的核心出版社专著1部或发表C类以上论文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上述论著成果分类参见《河北大学社会科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试行)》。

(四)在研国家级社科和自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重点培育项目、一般培育项目;其中,在研国家级二类项目,不得申报重大培育项目(年度培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培育项目)。

(五)培育项目结项优秀且符合上述(一)到(四)项条件者,可继续申请该项目资助。

三、资助经费与名额

重大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5项;重点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15项,有关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项目(不超过3项)和冷门绝学项目(不超过3项)须在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型处标注重点培育项目(党的创新理论项目)或重点培育项目(冷门绝学项目);一般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25项,有关文科+”学科交叉融合项目(不超过3项)和思政课研究项目(不超过3项)须在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型处标注一般培育项目(文科+”学科交叉融合项目)或一般项目(思政课研究项目)。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在申请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填写《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报书》或《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申报书》,并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基层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按申请通知的要求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申报材料纸质版:《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报书》电子版1份;《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申报书》电子版1份,《河北大学社会科学培育项目评审意见表—论证活页》电子版1份。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项目、论著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申报书、论证活页、佐证材料打包以文件名“单位+姓名+项目类型”报送。

2.申报时请将申报名单电子数据表,项目、成果清单(见附件7)由各单位科研科长统一汇总后,连同申报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hekechu5079484@163.com

3.受理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萍

联系电话:0312-5079484

附件:培育项目.rar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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