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和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鼓励全省高校广大社科研究人员,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学科前沿,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为河北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智力和人才支撑,省教育厅决定,2023 年继续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以下简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范围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
二、申报条件
(一)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负责项目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省内高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 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4.每位首席专家只能主持一个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且没有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在研项目;
5.原则上校级领导不作为首席专家申报课题。
(二) 有一支职称、年龄、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 究队伍,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必备条件。
(三)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跨地区,尤其是与京津的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协同创新,但必须由我省高校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三、资助项目数量及经费
本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数不超过 30 项。项目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 15 万元。非省属高校立项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学校负责落实。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 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学校 科研管理部门要从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并择优推荐上报。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首席专家、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 申报数额。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原则上不超过5项,河北经贸大学原则上不超过 4 项,其他骨干高校原则上不超过 2 项,一般本科院校原则上不超过 1 项。
(三) 选题参见《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
(四)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22年11月2日将《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书》一式 6份(A4 纸打印,按照“⑴申报材料之一:《申报书》”、“⑵申报材料之二:《申报书附件》”的顺序统一装订),《2023 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由各单位科研科长统一收齐后交至社科处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申报书的PDF格式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hekechu5079484@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萍
电话:5079484
邮 箱:shekechu5079484@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 .docx
3.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