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按照《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冀档发〔2021〕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进行选题。可根据自主选题方向,自行确定研究主题,也可认领特色选题开展研究。项目所需经费自筹解决。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政产学研用合作研究。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5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2人。
(二)项目研究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研究经历和2年以上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应具有良好的诚信度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项目主要研究人员至少有1年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水平。
2.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承担2个省档案科技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或省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3.申报材料中不得包含涉密信息或涉密内容。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2025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所列研究方向确定选题。填写《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一式4份(见附件),4月25日之前纸质版材料提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主楼1122办公室)。
联系方式:贾萍 5079484
邮箱:shekechu5079484@163.com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