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优秀社会服务创新团队(社科类,含培育团队):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优秀社会服务创新团队(社科类)运行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完善资助考核体系,现开展优秀社会服务创新团队(社科类)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社会服务创新团队成果达到10分为中期考核合格;社会服务培育团队中期考核达到10分,将转为社会服务创新团队。
计分规则如下:
横向课题到账经费每10万元计1分;决策咨询成果C1类每项1分、B2类每项2分、B1类每项4分、A2类每项8分,A1类每项10分。研究成果等级按照《河北大学高水平研究成果奖励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8号执行。
其他成果计分以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1. 社会服务创新团队绩效考核表中成果填报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超出该期限以及与团队成员无关的各类工作成果不纳入填报范围。
2.各类成果不得在不同团队绩效数据中重复填报。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脱密处理后再行填报。
3.请各团队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团队成员及时、准确完成绩效数据填报工作。各团队应确保绩效数据真实有效,未按时填报或数据造假,取消团队资格。
请各团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本团队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二)纸质版、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请按考核表在前、佐证材料在后的顺序,用白色封面胶装)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考核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hbuskcptk@163.com。
附件一:河北大学优秀社会服务创新团队(社科类)名单.docx
附件二:河北大学优秀社会服务创新团队(社科类)绩效考核表.docx
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黄亦鹏;联系电话:0312-5079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