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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6:46:12 来源:本站原创

2024年9月18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发挥科研经费引导撬动作用,加大高校基础研究培育力度,提升高校基础研究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 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 讯)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2.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3.在nature 、cell 、science 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二、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结合专项优先支持领域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见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三)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科学技术类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四)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五)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查看申报流程,网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请各单位科研科长统计今年申报该项目老师的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邮箱),统一报送给我院,我院给项目负责人开通个人账户,此系统无法个人单独开通账号。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005159;0311-66005153

技术咨询电话:0311-85659521

联系方式:贾萍  5079484

邮箱:shekechu5079484@163.com

  附件:《 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冀教科[2023]17号)(1).pdf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