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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04:20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按照《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249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发挥培育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繁荣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服务,推出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目标定位

围绕双一流建设,重点资助关系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重点资助关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重点资助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重点资助燕赵文化学科群相关内容研究,重点资助对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研究,重点资助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理、工、医交叉、冷门绝学的研究,重点资助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抢救和整理研究,重点资助区域国别相关问题研究。

三、资助要求

(一)本年度培育项目设重大培育项目、重点培育项目、一般培育项目选题,申报人员应当遵循《选题指南》中列出的研究方向和要求进行选择。同时,申报者也可以适当参考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选题范围,在充分考虑自身学术背景、研究专长和已有研究基础的前提下,自主申报具有创新性的自选课题。选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选题指南》见附件5)。

(二)申报本类项目,在资助周期内须申报相应级别国家项目,未申报者取消资助。获批重大培育项目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如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将按照重点培育项目拨付,申报国社科一般项目,经费不予拨付;获批重点培育项目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助经费将按照一般培育项目拨付;获批一般培育项目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谨治学,学风端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及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条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培育项目的研究工作;研究目标明确,学术思想新颖,研究方法创新,研究方案科学合理。

(二)申报人需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相关业绩成果参见《河北大学社会科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试行)》(校政字〔20218号)。

1.申报重大培育项目,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并完成国家级四类项目1项,且近五年出版学校认定的核心出版社专著2部或发表B2类以上论文4篇或取得B2类以上论著成果4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申报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并完成国家级四类项目1项,且近五年出版学校认定的核心出版社专著1部或发表B2类以上论文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申报一般培育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且近五年出版学校认定的核心出版社专著1部或发表C类以上论文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博士毕业论文及全部专家评审意见。

(三)在研国家级社科和自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以上类型项目。

(四)培育项目结项优秀且符合上述(二)和(三)项条件者,可继续申请该项目资助。

五、资助名额

重大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5项;重点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15项;一般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25项。

六、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培育项目,且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3.经费不得用于发放课题劳务费、绩效,学校不提取管理费。年底结余经费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七、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在申请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填写《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报书》或《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申报书》,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基层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按申请通知的要求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申报材料:申报重大培育项目的,须提交《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申报重点、一般培育项目的,须提交《河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论证活页》电子版,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业绩成果清单》、《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申报材料以文件名单位+姓名+项目类型打包统一报送邮箱shekechu5079484@163.com

2.以上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业绩成果清单》、《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单位盖章后,各单位统一报送至哲社院(主楼1122办公室)。

3.受理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萍

联系电话:0312-5079484

邮箱:shekechu507948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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